根據連云港市工業(yè)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關于資產租賃相關文件精神的要求及本公司農田實際情況,經灌西投資公司農田租賃領導小組研究,報請集團公司同意,2021年現對下述農田公開對外競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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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租農田位置、號段劃分、競租底價
號段 |
區(qū)域位置 |
地塊編號 |
面積(畝) |
競租底價 (元/畝) |
租賃期限 |
1 |
大德 |
1--32 |
476.97 |
615 |
二年期 |
2 |
大德 |
33--45 |
455.24 |
625 |
二年期 |
3 |
大德 |
46--56 |
485.37 |
660 |
二年期 |
4 |
大德 |
57--68 |
420.37 |
720 |
二年期 |
5 |
路北 |
1--13 |
491.08 |
410 |
二年期 |
6 |
路北 |
14--25 |
480.80 |
395 |
二年期 |
7 |
路北 |
26--37 |
474.85 |
470 |
二年期 |
8 |
路北七區(qū) |
1--8 |
520 |
625 |
二年期 |
9 |
二灣三區(qū) |
27--39 |
469.64 |
650 |
二年期 |
二灣四區(qū) |
19-23 |
二年期 |
|||
10 |
二灣五區(qū) |
2--8 |
672.14 |
510 |
二年期 |
二灣六區(qū) |
2--7 |
二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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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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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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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農田用途
用于水稻單季種植,未經灌西投資公司農田租賃領導小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農田的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2年。
四、公告期限
2021年3月1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17時止。
五、報名人條件
1、報名人為企業(yè)法人、依法登記的社團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灌西投資公司、日曬制鹽公司在崗職工除外)。
2、有下列行為的企業(yè)法人或自然人不得報名參加農田競租: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違法或不良經營記錄等自然人企業(yè)法人;
(2)被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的企業(yè)法人或自然人;
(3)與我公司(含日曬鹽公司、西旺公司)發(fā)生過法律訴訟且敗訴的或正在訴訟的企業(yè)法人或自然人;
(4)對截止2021年度合同期內承租面積超過500畝(含西旺公司)的承租主體。
六、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2日下午17時止;
2、報名地點:明威公司(綜合服務中心院內,原灌西中學辦公樓三樓);
3、報名聯系人:付明祥聯系電話:15950715696
4、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報名時自然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本人征信證明一份;法人企業(yè)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人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進行現場報名。
灌西投資公司農田租賃領導小組對報名方進行資格審查,于2021年3月15日16點前,對符合條件的報名方進行通知。
七、競租保證金繳納及退還:
1、每名競租方繳納2萬元農田競租保證金,在2021年3月16日16:00前(以入賬時間為準)匯入灌西投資公司指定的如下銀行賬戶。繳款方和報名方必須一致,匯款賬號必須是報名方賬號。
收款單位:連云港市工投集團灌西投資有限公司;
開 戶 行:江蘇灌云農村商業(yè)銀行臨港支行;
銀行帳號:3207233101201000017792
2、競租方獲得農田承租權的,其繳納的農田競租保證金直接轉為農田租金,競租方獲得承租權后放棄承租農田,其農田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
3、未獲得農田租賃權的競租方,其繳納的農田競租保證金在1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八、競租時間及地點
1、競租時間:2021年 3月 17日 9時(如遇特殊情況,競租時間另行通知)。
2、競租地點:明威公司(綜合服務中心院內,原灌西中學辦公樓三樓)
九、競租流程
1、本次競租分號段依次進行,采取現場密封報價的方式,報價單需按租賃方提供的報價單格式填寫,租賃方對競租方提交的報價單進行現場拆封并宣讀各競租方報價,以價高者獲得農田承租權。如遇報價相同的,進行二次報價,報價不得低于前次報價,以此類推,直至確定農田承租方。
2、競租方報價低于農田租金底價的,視為無效報價,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
3、獲得農田承租權的承租方若當場放棄承租權,該農田租賃號段轉為第二順序方承租,若第二順序方放棄農田承租權,轉為第三順序方,以此類推,但無效報價除外。凡放棄承租權的承租方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
4、單個農田租賃號段只有一個競租人的,以農田底價上浮10%取得承租權;
5、單個農田號段競租結束后,現場向對承租方發(fā)出《農田租賃通知單》;
6、農田租賃號段未能確定承租方的,由我公司另行對外公開租賃。
十、農田租賃價格
農田租賃價格按獲得農田承租權的競租方報價執(zhí)行;
十一、農田租金及履約保證金繳納
承租方繳納的農田競租保證金沖抵農田租金后,余下的農田租金及和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按農田租賃合同年租金15%繳納)在收到《農田租賃通知單》后5個工作日內繳清,并簽訂農田租賃合同。逾期視同承租方放棄租賃權,農田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灌西投資公司對農田另行對外公開租賃。
十二、特別約定
1、每個自然人或企業(yè)法人繳納一個競租保證金,可報名參與多個競租號段的競租,獲得一個農田競租號段的租賃權后,不得再參與下一個農田競租號段的競租;
2、若承租方拒絕與灌西投資公司簽訂農田租賃合同的,視為承租方主動放棄租賃權,將收回農田并沒收競租保證金,農田重新公開租賃;
3、稻谷生產者補貼歸農田承租方享有,其它農業(yè)政策補貼歸租賃方享有。
十三、競租會場相關規(guī)定
1、農田租賃會場由我公司指派工作人員負責維持秩序,參加農田競租人員憑農田競租保證金收據和本人身份證,按規(guī)定依次進入農田租賃會場,謝絕非工作人員和未參加農田競租人員入場。
2、參加農田競租人員擾亂農田競租會場或有惡意串通報價等行為,一經發(fā)現取消其參加農田競租資格。
3、競租場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競租人員必須服從場內工作人員管理。對有違反會場紀律者,不聽從工作人員管理的,取消其參加農田競租資格。
十四、風險提示
競租方參加農田競租前,需要實地對所報農田的現有土壤條件、供排水系統、交通條件、環(huán)境等基礎配套設施及相關條件進行勘查,并充分了解和認可,自愿承擔由此帶來的租賃經營風險。競租方獲得農田租賃權后,不得以對租賃的農田現狀不了解等理由放棄農田承租權,否則,我公司有權沒收其農田競租保證金。
十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釋權屬灌西投資公司農田租賃領導小組。
連云港市工投集團灌西投資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日
附件合同:
農田租賃合同
甲方(發(fā)租方):連云港市工投集團灌西投資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灌云縣灌西鹽場中二圩
乙方(承租方):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下稱“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簽訂合同前,乙方已實地對甲方租賃的農田現有供電、供排水、交通等基礎配套設施及土質、周邊水源、水質、氣候、環(huán)境等土地相關條件進行勘查,并充分了解和認可。自愿承擔租賃經營所有風險。
一、農田的位置、面積、用途
1、位置:位于區(qū)域號農田。
2、面積: 畝(面積為凈面積,不含溝、渠、小路等),雙方簽署本合同即表示雙方對面積、畝數不持異議,乙方不得再對租賃農田面積要求重新測量。
3、用途:供乙方從事種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用途。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不論因何原因造成農田實際期限減少,乙方不得要求順延和不得要求減少租金。租賃期滿后,甲方將農田無償收回。
三、租金標準、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
1、租金標準:
地畝單價為人民幣元/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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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及履約保證金:
(1)租金:2021年度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2022年度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2)履約保證金:租賃人按本合同年租金15%繳納履約保證金,年度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3、支付方式 :
在簽訂本合同前乙方向甲方以現金方式一次性繳納2021年度的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在2021年12月30日前繳納2022年租金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逾期15日未交租金的,乙方應按年租金的5‰/天向甲方繳納滯納金,逾期30日未繳納租金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合同履行中,乙方對甲方資產造成損失或有違約情形的,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罰,不足部分由乙方補齊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本合同期滿后,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在1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其履約保證金。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依照合同的約定向乙方足額收取租金及履約保證金,若乙方不按時繳清,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農田。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經營進行監(jiān)管,不得無故干涉乙方合法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但乙方違法種植或違規(guī)經營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直至依法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賃農田及設施。
3、甲方在水源、供電、機械設備條件允許的前提下,為乙方有償提供種植所需的灌溉用水服務,灌溉費用以機泵供水覆蓋面積區(qū)域內畝平均單價進行核算收取。
4、農田、土地上的灌排水生產設施、設備系統,由乙方無償使用,但乙方必須負責對使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保養(yǎng),保證灌排水生產設施、設備的完好。
5、甲方有權阻止乙方有損甲方利益的一切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6、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增強乙方安全生產責任意識。
五、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不違約及守法的前提下,享有種植生產的自主決策權,種植產品的自主銷售權,種植生產的用工安排自主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2、乙方要嚴格遵守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租金、履約保證金及本合同約定的相關款項,合同期滿及時退還租賃農田。
3、乙方要嚴格按本合同規(guī)定組織生產,防止水土流失,不得污染土地和水源,不得污染周邊環(huán)境,不得破壞溝渠、河道、堤壩的植被進行小種植,不得破壞生物、工程防護的工程,確保秸稈還田不焚燒,不掠奪性種植,不損壞原有各種設施。
4、嚴格遵紀守法、守約,不得私拉、亂接自來水管、供電線路。
5、負責農田范圍內進排水系統及設施的維護,包括但不限于:進排水涵洞、進水渠、排水溝、田間道路等。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維修。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搭建臨時設施,否則甲方有權強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承擔。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將租賃的農田轉包或分包給他人經營;不得擅自改變農田的用途,更無權將農田進行抵押、擔保、轉讓,荒蕪;
8、嚴禁乙方在租賃的農田田埂上取土、破壞農田設施。
9、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自行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同時,在生產期間,秉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對其本人雇傭的外來務工人員承擔安全責任。
六、合同的解除及提前終止
1、乙方有下列任一項違法或違約行為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按年租金20%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1)、未能及時、足額繳納租金、履約保證金及本合同約定的相關款項的;
(2)、擅自將農田轉包、分包給他人的;
(3)、擅自改變農田用途的;
(4)、擅自將農田進行抵押、擔保、轉讓的;
(5)、出現掠奪性經營等惡劣行為的;
(6)、私搭亂建,或占用種植之外的土地,包括溝渠、河道、堤壩、路埂等;
(7)、有偷盜、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的;
(8)、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行為的;
2、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但乙方已繳納的租賃費用及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
七、農田土地的交還
1、本合同解除、提前終止或期滿終止的,乙方最遲應在本合同解除及提前終止之日或合同期滿當日,完成將農田以及原由甲方提供溝、渠、路、涵等配套設施,完好交還甲方。交接日之前如有配套設施損壞的,乙方應及時修復,確保交接之日能原狀(原貌)移交甲方,如不能修復原狀(原貌)的移交,乙方應予照價賠償。
2、乙方將農田以及農田范圍內原由甲方提供溝、渠、路、涵等各種生產經營設施在本合同到期之日移交甲方時,應確保所有作物全部離田,不影響甲方下一輪的種植經營。否則,視為乙方放棄該作物及相關經濟利益,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置,因此產生的費用及相關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如甲方對其處置所發(fā)生的費用超出處置作物的收益的,所超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本合同到期之日交還農田時,如有乙方自行搭建的臨時設施的,乙方應當自行拆除恢復原狀(原貌)。如不拆除的,視為乙方遺棄物,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置,且無需就此給予乙方任何補償,如甲方對其處置所發(fā)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同時,對乙方如在租賃期間有投入的內配工程等不可移動資產,應在合同期滿交還農田時一并無償移交給甲方。
八、特別約定
1、根據政策規(guī)定“農業(yè)補貼歸屬,協商解決”的原則,涉及本合同農田項下除稻谷生產者補貼歸農田承租方享有,其它農業(yè)政策補貼歸租賃方享有。
2、乙方已充分意識到自然災害、氣候變化等對農業(yè)生產經營有十分重大的影響,種植生產本身存在較大的投資及經營風險并確認自己有能力按本合同的約定進行種植生產經營,有能力承擔因生產經營所可能面臨的各種風險及損失。生產經營期間因干旱臺、風等不可抗力產生的一切風險及損失均與甲方無關。
3、租賃期內,乙方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安全責任、事故損失、矛盾糾紛等均由乙方自行解決,與甲方無關。
4、租賃期內,乙方租賃農田如遇政府規(guī)劃、政策調整及企業(yè)結構調整等征用、征收該土地,甲方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予以公告,乙方須在接到甲方因政府統一規(guī)劃、項目建設征地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書面通知后15日內解除合同。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農田歸還甲方。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不得阻撓項目實施,如因乙方原因影響工程施工建設,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因政府征地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甲方已收乙方當年農田租賃費不退。由政府按不同時間及實際征用農田面積分別給予乙方一次性終結補償。乙方生產經營損失由土地征用方按照政府有關補償規(guī)定給予補償, 不得提出國家規(guī)定補償項目以外任何無理要求,乙方在承包土地上自行新建的建筑物以及其他生產設施不在補償范圍。農田內種殖產品補償歸乙方,土地及相關資產等補償全部歸甲方。
征用的土地涉及到所租賃農田全部面積的,合同終止履行。涉及到所租賃農田部分面積的,所征用的部分農田面積合同終止,沒有征用的農田面積,在供排水設施完整情況下,在簽訂補充協議后合同繼續(xù)履行。
5、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fā)生土地泛堿、泛鹽、農作物死亡、自然災害、市場變化等情況造成乙方損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向甲方提出承擔損失的任何要求,并且始終會繼續(xù)履行相同義務。
6、、合同期滿或合同終止后,若乙方不按約定搬離的,乙方除繳納約定的違約金外,還須繳納拖延期的占用費,拖延期的占用費按原租賃協議約定正常租金標準的三倍收取,即拖延期的占用費=(協議期滿年份年租金總額÷365×拖延期包含的天數)×3。拖延期從租賃期滿之日或乙方違約之日起計算。
7、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已認真閱讀全篇,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無任何異議,自愿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在簽訂后認真履行。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本合同未對違約責任作明確約定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由此導致的全部損失,并按租賃費用的20%向守約方給付違約金。
十、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向連云港市灌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涉訴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費、鑒定費,由敗訴方承擔。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zhí)四份、乙方執(zhí)一份,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并收到乙方租賃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連云港市工投集團灌西投資有限公司(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需本簽字并按手印):
乙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電話:
簽訂時間:2021年月日
簽訂地點:灌云縣灌西鹽場中二圩
租賃安全協議
出租(發(fā)包)方:連云港市工投集團灌西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農田租賃合同。為加強租賃區(qū)域的安全管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安全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書),作為租賃協議的補充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責任
1、甲方應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
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資質證明等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檢查。如發(fā)現不完整或虛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與乙方之間協議的履行。
3、甲方要向乙方書面交清地下管網、危險源點和其他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
4、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安全監(jiān)督檢查,所查情況,及時向乙方反饋。
5、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時,有權向乙方詢問有關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指導或提出安全檢查的意見和建議。
6、甲方對轄區(qū)內所有租賃單位進行登記,建立臺賬,加強安全管理。
7、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對乙方負責人進行安全教育(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法律法規(guī)、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應急演練等),并建立相關培訓臺賬。
8、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監(jiān)督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或排除。對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與乙方之間協議的履行。
9、發(fā)現乙方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要求乙方停止違法行為,必要時,及時向所在地的安監(jiān)、消防、質監(jiān)等部門報告。
二、乙方權利和責任
1、乙方應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
2、乙方必須對自己提交的所有資質證明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并承擔一切因此產生的影響和責任。
3、乙方入駐前要對工作環(huán)境及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定,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系。
4、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及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從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消防及正確使用特種設備的日常教育和培訓,特種作業(yè)人員做到持證上崗,并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5、乙方必須經常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在裝修和設備安裝時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規(guī)定;各類電器和機械設備應符合安全規(guī)定;安全閥等應定期校驗,嚴禁超壓、違規(guī)使用。
6、乙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單位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后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7、乙方人員不準私自動用、拆卸、破壞甲方原有的設施,對場所的公用設施要自覺維護,一旦損壞將無條件賠付并及時恢復。由于未執(zhí)行此項規(guī)定,造成乙方人員或甲方人員傷害,一切后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8、乙方必須對本單位人員、家屬、臨時用工、參觀人員、裝運人員等一切出入該區(qū)域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或有關安全方面的培訓,依法自行管理與檢查,并建立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進入本區(qū)域人員發(fā)生傷亡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嚴禁存放超過國家法定數量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非法化學危險品,如因生產、經營需要使用或存放上述危險品,必須取得相關合法手續(xù)。
10、乙方對甲方現有固定的電源線路,嚴禁私自更改或違章搭接,對必須更改的應提交書面申請,得到甲方同意后,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實施。若私自接線,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拆除,有權拉閘停止供電。禁止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11、乙方從事經營活動,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定。儲存商品、貨物的庫房及生產車間嚴禁使用明火,不得用爐子直接取暖。車間、庫房等場所嚴禁吸煙。
12、乙方要按消防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確保完好使用。必須確保消防通道暢通,禁止在房前門前及道路兩側堆放商品雜物等。
13、乙方使用電焊切割等作業(yè)人員,必須具有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操作證,并按要求進行作業(yè)。嚴禁切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體,出現事故或給他人造成損失,由乙方負全責。
14、乙方在租賃期間,有需要在租賃場所居住的職工或臨時用工人員,必須及時報告甲方。乙方對在租賃場所居住或臨時用工人員的安全負責,發(fā)生傷亡事故時,乙方承擔全責。
15、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對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要求進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發(fā)生事故造成后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6、乙方在特殊天時(高溫、寒冬、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在承租區(qū)域內加強防范應對措施,保護自己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發(fā)生事故造成后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7、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其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并依法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并視事故嚴重情況向相關政府部門報告。
三、 附則:
1、本協議與雙方所簽訂的相關業(yè)務主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意向有效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甲乙 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5、本協議履行地:甲方所在地。
甲方:連云港市工投集團灌西投資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需本人簽字并按手?。?/span>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需本